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二、工作要求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教职工要做好健康检测、严格履行出行报备手续。
2.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区,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