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要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同志要畅通联系渠道,所有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若遇重要事项、紧急任务或突发情况,随时向带班校领导、两办主任及学校总值班汇报, 24小时总值班室设在北校区北辰楼120室,值班电话:6110508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