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筹、管理、监督,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进行业务督导。
三、统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管理学校房屋和构筑物、家具和用具。负责学校公用房分配与调整,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源配置育人导向。
四、统筹学校无形资产管理,负责管理学校校名、校徽及域名。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