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是长安大学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的常设机构。下设公房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房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公用房管理、科技大厦管理以及处室日常办公工作;资产管理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验收、报废、调配、使用管理以及固定资产的申报等工作。

长安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本着诚信、热情、周到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为学校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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